问题 | 遗嘱60天如何认定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中“60天”认定无效的情况,主要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规定紧密相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需要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执行的确定性和时效性。 如果到期受遗赠人没有作出任何表示,法律上就会视为其放弃受遗赠。 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将部分财产遗赠给朋友,朋友得知后若在60天内没有任何回应,那么法律就默认朋友放弃了这笔遗赠。 二、时间起算 “60天”的起始时间是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的时候。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受遗赠人知道这一情况。 常见的方式包括遗嘱执行人正式通知受遗赠人,或者通过相关公告等途径让其知晓。 比如,遗嘱执行人通过邮寄信件、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受遗赠人,信件的送达日期或者当面告知的日期就可以作为“知道受遗赠”的时间起点。 三、表示方式 受遗赠人要在60天内清晰明确地作出接受的表示,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如签署接受遗赠的声明书;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比如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接受。 不过,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最好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愿。 若60天内未作出接受表示,从法律层面就视为放弃受遗赠,相应的遗赠部分也就不能按照遗嘱来执行了。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李。遗嘱执行人小胡通过邮寄信件方式通知小李,信件于5月1日送达。但小李在60天内未作任何表示。之后,在财产分配时,小李主张自己虽未明确表示,但心里是接受遗赠的,要求获得相应财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小李在5月1日知道受遗赠后未在60天内作出接受表示,依法应视为放弃受遗赠。 2、小李虽称心里接受,但法律要求有明确的接受表示,且需有证据支持。小李未按规定作出表示,其主张缺乏法律依据,相应遗赠部分不能按遗嘱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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