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怎么算一个人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使继承的房产归属于一个人,常见的情况及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若希望房产由特定的一个人继承,可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实现。 遗嘱的订立需严格遵循法定形式。 例如自书遗嘱,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遗嘱内容,确保字迹清晰、表达准确。 书写完成后,要在遗嘱上亲笔签名,并注明具体的日期,以此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这样,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房产就能按照遗嘱的指定,由指定的那个人顺利继承。 二、遗赠 被继承人还可以选择通过遗赠的方式,将房产给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个人。 这种方式同样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比如,要明确受遗赠人的身份信息、房产的具体情况等,确保遗赠的内容清晰、无歧义。 三、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 在法定继承中,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房产就可以由其中一个人继承。 放弃继承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书面材料中应清晰写明放弃继承的房产具体信息以及放弃的意愿等。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继承人要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像遗嘱(若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等,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房产继承的法定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小朱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由小李继承,但字迹模糊且未注明日期。小胡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主张遗嘱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小李则认为应按遗嘱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的有效性,小朱的自书遗嘱因字迹模糊、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字迹清晰、表达准确”且需“注明具体日期”的法定形式要求,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若遗嘱无效,在法定继承中,若其他法定继承人如小胡等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房产不能仅由小李一人继承,需按法定继承规则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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