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剥夺配偶继承权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剥夺配偶继承权的效力判定,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部分有效情况 遗嘱人拥有通过遗嘱自由处分自身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当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明确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时,那么该遗嘱剥夺配偶对这部分财产的继承权就是有效的。 例如,在夫妻婚后,双方通过书面约定,明确部分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种情况下,遗嘱人对于其个人所有部分财产的处分,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身权利。 二、部分无效情况 若遗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一部分,这部分的处分则是无效的。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人无权擅自处分配偶的财产。 例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遗嘱将该房产全部指定给他人继承,其中涉及配偶份额的部分遗嘱就是无效的。 即使遗嘱作出了这样的安排,配偶对属于自己份额的房产仍然享有合法的权益,这部分财产的继承不受该遗嘱的影响。 总之,判断遗嘱剥夺配偶继承权是否有效,关键在于遗嘱处分的财产范围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 只有明确财产归属,才能准确判定遗嘱的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为夫妻,小朱立遗嘱剥夺小丽继承权。二人婚后约定部分财产归各自所有,小朱有个人存款,同时有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小朱遗嘱将个人存款给他人,房产也全指定给他人继承,小丽对此有异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个人存款部分,因双方有书面约定该存款为小朱个人财产,小朱有权通过遗嘱自由处分,其剥夺小丽对这部分财产继承权的行为有效。 2、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无权擅自处分小丽的份额。所以遗嘱中关于房产部分涉及小丽份额的内容无效,小丽对属于自己份额的房产仍享有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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