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拆迁利益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拆迁利益的分配,需要遵循以下相关原则:
一、遗嘱优先原则 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拆迁利益的具体分配方式,那么在进行拆迁利益分配时,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遗嘱作为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置的一种意愿表达,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例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详细说明了某套拆迁房屋由某个子女继承,或者拆迁补偿款的具体分配比例等,这些都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 二、法定继承原则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拆迁利益。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的伴侣;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份额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承担主要赡养责任的,在分配时可以适当多分。 具体的拆迁利益分配,还需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拆迁房屋及补偿款,其生前未留遗嘱。小朱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小胡长期照顾小朱生活,小丽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拆迁利益时,小胡认为自己应多分,小丽则认为自己应获照顾多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原则分配拆迁利益。小李、小胡、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 2、份额均等原则下,一般三人份额均等,但小丽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小胡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时也可适当多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