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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立遗嘱不给妻子财产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一、丈夫立遗嘱对财产分配的相关情况
丈夫立遗嘱时,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个人财产的分配走向,其中也包括选择不给妻子财产这种情况,不过这是存在诸多限制条件的。
二、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限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遗嘱所能处分的仅仅是属于立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拥有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明确的分割,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其中一半的财产是属于妻子的。
此时,丈夫只能针对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财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置,而不能随意处分全部财产。
三、对特殊继承人的必要份额保留
其次,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如果没有这样做,那么该部分遗嘱内容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四、结论
总之,丈夫立遗嘱不给妻子财产并非是绝对不可以的,但必须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操作,要准确区分财产的性质,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妻子的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是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生意积累不少财产。小胡患病后立遗嘱,称所有财产都给儿子,不给小丽。小丽认为财产有自己一半,且自己因照顾小胡身体欠佳、无其他收入来源,遗嘱应给她留份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遗嘱处分财产范围有误,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前,一半财产属于小丽,小胡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财产,不能随意处分全部财产。
2、小丽身体欠佳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小胡遗嘱未给小丽保留必要份额,这部分遗嘱内容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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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