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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遗嘱不需要见证人签名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以下是对两种通常不需要见证人签名的遗嘱的详细介绍: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形式。
在书写过程中,遗嘱人需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这意味着从遗嘱的开头到结尾,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应当是遗嘱人亲自书写,以此准确表达其内心真实的意愿。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要在遗嘱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这个签名是对遗嘱内容的确认,代表着遗嘱是出自其本人之手。
同时,还需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注明日期的作用至关重要,它能够清晰地确定遗嘱的形成时间,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关于遗嘱时效性、真实性等方面的争议,从而确保遗嘱具有充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来办理。
公证机构在受理遗嘱公证申请后,会依据严格的公证程序展开工作。
首先,会对遗嘱人的身份进行仔细审查,确认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其次,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包括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范围、分配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在确认无误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
由于公证遗嘱经过了公证机构专业、严谨的审查和确认,其公信力较强,所以这种遗嘱形式不需要见证人签名。
需要强调的是,遗嘱的形式和要求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遗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但签名潦草难以辨认,且未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小胡认为遗嘱无效,主张按法定继承,小李则坚持按遗嘱继承,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静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财产分给小丽,后小丽的亲属质疑无见证人签名而无效。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自书遗嘱,签名潦草难以辨认,无法确认是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注明日期,无法确定遗嘱形成时间,可能引发时效性、真实性争议,按法律规定,此自书遗嘱可能无效。
2、小静的公证遗嘱,虽无见证人签名,但公证机构已按程序对其身份、遗嘱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并出具公证书,具有较强公信力,该公证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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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