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财产继承遗嘱是第一顺序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财产继承这个重要的法律领域中,遗嘱和法定继承顺序是不同的概念,遗嘱并不在法定继承顺序的范畴内,也就不存在所谓“第一顺序”的说法。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主要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自身遗产的处理立下遗嘱时适用。 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具体而言,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依据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明确继承人以及他们继承遗产的种类和数额的继承方式。 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自由指定继承人,并对遗产的分配作出具体安排。 并且,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财产继承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其有配偶小丽、子女小静,父母健在。小朱生前未立遗嘱时,法定继承启动,小丽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准备继承财产。但后来发现小朱曾留有遗嘱指定财产由好友小李继承,这引发了小丽等人与小李间关于财产继承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小朱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小丽、小静及小朱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有权继承财产。 2、由于小朱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小李继承,根据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规定,此时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小李继承小朱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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