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法律时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严格意义上所谓的“法律时效”概念,但其中涉及一些和时间相关的关键要点,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一、遗嘱的生效时间 遗嘱的生效是以立遗嘱人的死亡为节点。 在立遗嘱人还在世的时候,这份遗嘱其实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是因为,立遗嘱人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等事项有着实际的处置权。 并且,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对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二、遗嘱的有效期 当立遗嘱人死亡,遗嘱生效后,其效力是长期存在的。 在遗产分配完毕之前,这份遗嘱都有着很强的约束力。 只要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 三、诉讼时效 要是因为遗嘱继承产生了纠纷,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这个时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明确知道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不过,如果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了二十年,人民法院通常就不会再予以保护了。 当然,要是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写明将房产留给儿子小李。后小朱又买了新房,去世前未变更遗嘱。小朱去世后,女儿小胡认为遗嘱应只针对旧房产,新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双方产生争议,小李遂起诉。 案情分析: 1、小朱在世时遗嘱未生效,其有处置财产权,虽未变更遗嘱,但去世前的财产变动不受原遗嘱约束,新房产归属存争议。 2、小朱去世遗嘱生效,若遗嘱形式和实质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在遗产分配完毕前有约束力,本案关键看遗嘱对新房产的效力认定。 3、小李起诉,若小胡行为损害其权利,从知道或应知道起算,诉讼时效三年;超二十年一般不受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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