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时限规定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的时限规定,主要涵盖以下两个重要方面:
一、遗嘱生效时间 遗嘱生效的关键节点是立遗嘱人死亡之时。 在立遗嘱人在世期间,遗嘱本质上是一种对自身财产等事务的预先规划和安排。 例如,一位老人立下遗嘱,明确了财产分配方式,但只要他还健在,这份遗嘱就不会产生实际的继承效力。 因为此时财产的所有权仍归立遗嘱人所有,他有权对财产进行处置和变更。 只有当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才正式生效,继承程序才有可能启动。 二、遗产继承的接受与放弃时限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若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清晰地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若继承人没有作出放弃的表示,那么法律上就视为其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规定 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这一情况后,需要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明确表示。 若到期没有任何表示,就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总体而言,对于遗嘱继承,只要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就视为接受继承,不存在启动继承程序的严格固定时限;而受遗赠有明确的60日表示期限。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丽,其余由儿子小胡继承。小朱去世后,小胡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小丽在知道受遗赠后超过60日未作表示。争议点在于小胡的行为是否视为接受继承,小丽超过期限未表示是否视为放弃受遗赠。 案情分析: 1、关于小胡的情况,根据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作出放弃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小胡未明确放弃,所以法律上应视为他接受继承。 2、对于小丽而言,受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到期未表示视为放弃。小丽超过60日未作表示,应视为她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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