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时限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的时限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详细了解:
一、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时限 在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若想放弃继承,需要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清晰、明确地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这里所说的遗产处理,就是对遗产进行实际的分割、分配等操作。 而如果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任何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视为其接受继承。 也就是说,在遗产实际分割处理完成之前,继承人都拥有作出放弃继承意思表示的权利。 二、遗嘱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当涉及到遗嘱继承纠纷并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时,有明确的时效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这个时间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的。 例如,继承人发现有人擅自侵占了本应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从知道这一情况起,3年内可以提起诉讼。 同时,还有一个最长的时间限制,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因此,在遗嘱继承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相关的时间节点。 若不幸涉及纠纷,务必在规定的时效内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长辈离世后留下房产和存款等遗产。小胡在遗产处理前未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却在处理时称要放弃。而小丽认为小胡应视为接受继承。另外,小静发现有人侵占自己应得遗产份额,3年后才想起诉讼维权。争议点在于放弃继承的表示及诉讼时效问题。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胡放弃继承一事,按照法律规定,在遗产处理前未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的,应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小丽的观点有法律依据,小胡若要放弃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作出表示。 2、关于小静的诉讼维权,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小静超过3年才诉讼,已过诉讼时效,其维权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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