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成立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具体如下:
一、主体条件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其心智和认知能力正常,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而无行为能力人,像处于昏迷状态、严重精神障碍且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一般指不满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无法确保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 二、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若遗嘱是在受欺诈,伪造的遗嘱显然不是遗嘱人的本意,同样无效。 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篡改的部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不能随意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像将他人的房产、车辆等列入遗嘱分配范围就是不合法的。 四、形式合法 遗嘱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特定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遗嘱才能依法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在80岁时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时常昏迷,在此状态下立下一份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小胡。小李认为小朱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遗嘱应无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体条件看,小朱处于昏迷且有严重精神疾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其心智和认知能力不正常,无法清晰准确表达真实想法,此状态下所立遗嘱不符合主体条件要求,应认定无效。 2、由于小朱立遗嘱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确保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愿体现,不符合遗嘱成立需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3、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需建立在主体及意思表示真实基础上,小朱所立遗嘱主体及意思表示均不合法,故该遗嘱依法不能成立并生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