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必须是本人签字才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生效并非一定要求本人签字,不同类型的遗嘱有着各自特定的生效要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以体现其真实意愿。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要在遗嘱末尾签名,同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是为了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和真实性,这种遗嘱必须本人签字才有效,它强调了遗嘱内容与遗嘱人书写行为的紧密联系。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毕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此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同样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防止遗嘱内容被篡改。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保障遗嘱的可追溯性。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则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临终前在危急状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两个见证人在场。之后病情好转,能书写了,但未重新立书面遗嘱。小朱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就该口头遗嘱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且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小朱当时的情况符合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2、但危急情况消除后,小朱能够以书面形式立遗嘱却未重新立,按照法律,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3、在涉及遗嘱继承时,应严格按照各类遗嘱的生效要件来判断遗嘱的有效性,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