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遗嘱是否要见证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写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取决于遗嘱的具体类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自书遗嘱: 这种遗嘱是由遗嘱人完全亲笔书写完成的。 遗嘱人需要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写完后要亲自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自书遗嘱体现了遗嘱人真实的个人意愿,整个过程由其独立完成,所以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2.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此时,应当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将遗嘱人的意愿准确记录下来。 之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日期。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仔细注明年、月、日,以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录音录像遗嘱: 录制此类遗嘱时,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同时明确记录年、月、日。 5.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若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来办理的,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所以不需要见证人。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临终前危急时刻立了口头遗嘱,当时只有小李一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未再立书面或录音录像遗嘱。小胡认为该口头遗嘱因见证人数不足应无效,小李则觉得有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小朱立口头遗嘱时仅小李一人见证,不符合法定见证人数要求。 2、危急情况消除后,小朱未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前的口头遗嘱按规定应失效。所以小胡的观点正确,该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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