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继承方面,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一、法定继承 当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房产继承事宜。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 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时具有优先性。 也就是说,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房产通常会由他们来继承。 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继承房产时,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房产。 不过,遗嘱要想有效,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例如,自书遗嘱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名,并清楚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三、遗赠 被继承人也能够通过遗嘱,将房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 而受遗赠人在得知自己受遗赠后,需要在六十日内作出明确表示,表明自己接受遗赠。 四、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生前会与扶养人订立相关协议,约定由扶养人负责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待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房产就归扶养人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要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未订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还有兄弟姐妹小静。争议点在于小静认为自己也应参与房产继承。 案情分析: 1、此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分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本案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小胡和小丽,所以房产应由他们继承,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继承。 2、若小朱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指定继承人,应按遗嘱继承;若通过遗嘱将房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需在规定时间表示接受;若有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但本案均无这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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