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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确认遗嘱的效力有哪些内容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确认遗嘱的效力,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遗嘱人主体资格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无行为能力,
二、遗嘱形式要件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着特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明确注明书写的日期。
而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遗嘱内容合法性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四、意思表示真实性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
若是受他人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或者是伪造的遗嘱,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篡改的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
五、见证人资格
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需要见证人的遗嘱形式,见证人要符合法定条件,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等存在利害关系,以确保遗嘱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因遗嘱效力产生争议。小朱生前患有脑部疾病,认知受限,所立遗嘱未明确日期,且处分了部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小静与小李存在利害关系。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认知受限,处于限制行为能力状态,按规定此时所立遗嘱应属无效。
2、遗嘱未明确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影响遗嘱效力。
3、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涉及此部分内容的遗嘱条款无效。
4、见证人小静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不符合见证人资格,相关遗嘱形式存在瑕疵。
5、综合上述情况,该遗嘱存在多处不符合遗嘱效力确认相关规定的问题,效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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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7: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