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屋拆迁权益的继承人,具体遵循以下规则:
一、遗嘱继承 若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一般是原房屋主人)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会按照遗嘱内容来确定房屋拆迁权益的继承人。 那么在涉及房屋拆迁时,相关的拆迁权益,像拆迁补偿款、安置房屋等,就会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意愿。 二、法定继承 要是房屋所有权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拆迁权益。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父母。 例如,夫妻一方的农村房屋面临拆迁,若其去世且没有遗嘱,那么配偶、子女和其父母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相关权益。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特殊情况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的农村房屋面临拆迁,小朱生前未立遗嘱。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父母小静均在世。但小胡称自己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要求在拆迁权益分配中多分份额,其他继承人对此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未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拆迁权益的继承。小李、小胡、小丽和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关权益。 2、小胡称自己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按照规定,在分配拆迁权益时,应当对其给予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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