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父亲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遇到父亲不给继承权这种情况,可参照以下方法来应对:
一、确认自身权利 在法定继承的体系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通常来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所谓特殊情况,就是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要清楚,只要自己不存在这些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就有应得的份额。 二、沟通协商 尝试和父亲进行心平气和的沟通。 找一个合适的时机,诚恳地询问父亲不给自己继承权的原因。 也许父亲有他的考量,通过沟通,有可能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进而找到解决的办法, 三、遗嘱情况 若父亲立了遗嘱,并且该遗嘱在形式和实质要件上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应当尊重遗嘱的安排。 但如果发现遗嘱存在问题,例如是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订立的,或者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机构主张遗嘱无效。 四、法律途径 要是沟通没有效果,而且自身的继承权遭到不合理的侵害,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确认当事人的继承权,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决定不给小朱继承权。小朱疑惑,自己并无法定丧失继承权行为,多次与父亲沟通,父亲仍坚持。后小朱发现父亲立有遗嘱,且怀疑遗嘱是在受胁迫下订立的,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此遗嘱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子女,在无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下,在法定继承中本应享有份额。 2、沟通协商本是解决途径,但未奏效。对于父亲所立遗嘱,若真存在受胁迫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该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3、小朱若能提供遗嘱存在问题的相关证据,可主张遗嘱无效。 4、若沟通和对遗嘱的争议处理均无果,小朱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确认其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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