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继承人死亡所立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所立遗嘱无效的相关阐释如下:
一、遗嘱的性质 遗嘱本质上是遗嘱人生前作出的一种法律行为。 具体而言,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方式,对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相关事务进行个人处分的行为。 并且,这种处分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二、生效时间 遗嘱的生效时间是遗嘱人死亡的那一刻。 这是因为遗嘱设立的目的就是在遗嘱人去世后,按照其生前的意愿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等。 例如,遗嘱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子女继承自己的财产,只有在其死亡后,才会依照遗嘱内容启动遗产分配的程序。 三、法律规定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必须是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是在其生前作出的对身后财产等事务的安排。 一旦被继承人死亡,其民事行为能力随之丧失,也就无法再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来订立有效的遗嘱。 综上所述,只有遗嘱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订立的遗嘱,在其死亡时才有可能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表明自己的房产由小李继承。然而小朱意外去世后,小胡拿出一份所谓小朱“死后”立下的遗嘱,称房产应归自己,引发继承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作出的法律行为,小朱已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再立新遗嘱,小胡拿出的“死后遗嘱”不符合遗嘱性质要求,应认定无效。 2、遗嘱生效时间是遗嘱人死亡时,小朱生前立的遗嘱指定小李继承房产,在其死亡时该遗嘱生效,应按此遗嘱进行遗产分配,房产应由小李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