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见证人朋友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见证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朋友是可以担任的。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遗嘱见证人需具备的一般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见证人必须具备相应条件。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见证人能够独立地进行各类民事活动,并且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例如,一位心智健全、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通常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符合其他条件时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遗嘱见证人存在的限制条件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其次,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他们与遗嘱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可能会影响见证的公正性。 此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可以。 例如和继承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有其他经济利益往来的人,都不能担任。 三、朋友作为遗嘱见证人的具体情形 如果朋友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邀请朋友小李作为见证人。但小胡提出异议,认为小李与小朱的继承人小丽存在经济往来,不具备见证资格,双方就小李能否作为遗嘱见证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遗嘱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后果。若小李心智健全、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在无其他限制条件下,理论上有作为见证人的基础条件。 2、因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担任见证人,若小李确实与小丽存在经济往来等利害关系,那么小李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若不存在利害关系,则可以作为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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