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遗嘱的遗产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人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时,其遗产的分配将会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规则: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通过合法婚姻生育的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亲子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扶助义务的情况。 而“父母”同样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其中“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顺序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且未留遗嘱,留下一笔遗产。小朱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还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子女小静。同时,小朱有兄弟姐妹。各方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焦点在于不同身份子女及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参与分配。 案情分析: 1、小李、小胡、小丽作为小朱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参与遗产分配。 2、小静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因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3、小朱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能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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