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只给一个子女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自由原则的相关说明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了自然人拥有依照自身意愿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遗嘱自由原则。 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1.遗嘱方式的多样性: 遗嘱人有多种方式来订立遗嘱,以表明自己对遗产的分配意愿。 遗嘱人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明确表示将遗产只留给一个子女,只要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即为有效。 2.法定条件的限制: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例如,若其他子女存在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必须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3.确保遗嘱效力的建议: 为保证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必要时,可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或者进行公证,这样能进一步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订立遗嘱,通过自书遗嘱方式将遗产都留给了小李,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胡保留份额。小胡认为该遗嘱侵害其权益,引发争议,小朱去世后,纠纷产生。 案情分析: 1、从遗嘱方式看,小朱采用自书遗嘱,若其亲自书写、注明日期并签名,形式上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 2、但从法定条件限制角度,小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小朱遗嘱未作保留,此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该遗嘱可能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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