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造假怎么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代书遗嘱是否造假,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遗嘱形式要件: 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有严格要求。 首先,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遗嘱订立过程。 这意味着从遗嘱内容的商议、书写到最终确认,见证人均需全程在场。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要清晰、准确地记录遗嘱人的意愿。 完成后,需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明确遗嘱订立的时间。 同时,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亲自签名。 若缺少这些关键要素中的任何一项, 2.见证人的情况: 见证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理解和见证遗嘱订立的相关事宜。 而且,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否则可能影响其见证的公正性。 若见证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在见证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况,例如未全程在场,中间有离开或者未实际见证关键环节等,这都可能暗示该遗嘱存在造假的可能性。 3.遗嘱内容: 遗嘱内容应符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如果遗嘱中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的财产,或者内容违背常理以及遗嘱人生前的一贯行为表现, 4.笔迹及书写时间鉴定: 借助专业的笔迹鉴定技术,判断代书人、遗嘱人等的签名是否真实。 此外,还可对书写时间进行鉴定,通过科学手段辅助判断遗嘱的真实性,为认定遗嘱是否造假提供有力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代书遗嘱引发争议。小胡主张遗嘱造假,争议点在于遗嘱形式、见证情况、内容及笔迹等方面。遗嘱注明日期但少一人签名,见证人曾中途离开,内容处分非小朱财产,笔迹真实性存疑。 案情分析: 1、从遗嘱形式要件看,缺少一人签名不符合代书遗嘱要求,形式上存在缺陷,可能暗示造假。 2、见证人的情况方面,见证人中途离开未全程见证,影响见证公正性,增加遗嘱造假可能性。 3、遗嘱内容上,处分非自身财产违背常理,可作为认定造假的参考。 4、笔迹及书写时间鉴定方面,笔迹真实性存疑,若无科学鉴定支持,难以确认遗嘱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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