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的继承顺序排列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产继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相互享有继承权,是遗产继承中重要的第一顺序主体。 -子女: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还涵盖非婚生子女,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一般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若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有配偶小李,还有非婚生子女小胡和养子女小丽。同时,小朱的兄弟姐妹小静认为自己也有继承权,要求参与遗产分配,与小李等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丽作为养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2、小静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所以小静此时不能参与小朱遗产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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