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都死了还用还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都死了是否还用还债”这个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遗产且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规定。 当一个人去世后,如果留有遗产,而继承人选择继承这些遗产,那么继承人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这里所说的“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是关键。 但如果死者的债务高达12万元,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此时继承人只需用10万元遗产去偿还债务即可,超出部分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这是为了平衡继承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既保障了债权人的部分权益,也避免让继承人承担过重的负担。 二、无遗产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 若死者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或者虽然有遗产但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通常情况下,死者的债务就不再需要偿还了。 因为在没有遗产可供偿还或者继承人不参与遗产继承的情况下,要求其他人偿还死者的债务是缺乏合理依据的。 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的债权可能就无法得到完全的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10万元遗产,生前有12万元债务。其继承人小李选择继承遗产,此时就债务偿还范围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只需用10万遗产偿还,超出部分不应还;而债权人小胡认为小李应全额偿还。此外,小静去世无遗产,债权人小丽要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遭拒。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作为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即只需用10万元遗产偿还债务,超出部分小李无法定偿还义务,这是为平衡双方利益。 2、小静去世无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此时要求偿还债务缺乏依据,小丽的债权无法得到完全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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