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面遗嘱的效力有多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书面遗嘱的效力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形来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形式要件方面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以确保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需在遗嘱结尾处清晰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可以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 只要满足这些形式要求,一般情况下该遗嘱是有效的。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过程。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写完后同样要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之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遗嘱人行为能力要求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有明确的认知。 若遗嘱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立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遗嘱内容规定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受胁迫、欺骗等违背其意愿的情况。 若是受他人胁迫或欺骗所立的遗嘱,或者是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 此外,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被篡改的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 四、多份遗嘱冲突处理 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只要书面遗嘱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在法律层面就是有效的,可依照其内容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因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朱生前留有多份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其中部分遗嘱内容相互抵触,且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数存疑,部分遗嘱内容疑似被篡改。 案情分析: 1、对于自书遗嘱,若小朱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结尾有其签名并注明具体年月日,一般有效。 2、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签名并注明日期,见证人数不足则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若遗嘱内容存在篡改部分,被篡改部分无效。 4、多份遗嘱冲突时,以最后所立有效遗嘱为准进行遗产分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