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妇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在相关法律文件中,这种明确的约定就如同给房屋贴上了专属儿子的标签,它从此就成为了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无法享有其中的份额。
2.然而,如果在相关文件中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就会被视为是对儿子和儿媳妇夫妻双方的赠与。 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妇就有权利享有这处房屋的份额,该房屋也就属于儿子和儿媳妇的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他们对这处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所有权。 3.另外,父母还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进行房产的过户。 如果遗嘱中明确地指定了这处房屋只由儿子继承,那么儿媳妇就没有权利分得这份财产。 但如果遗嘱没有明确指定,而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那么儿媳妇就有可能享有这份财产的份额。 总之,父母在进行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时,应该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明确地确定过户的对象和方式,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保障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欲将一处房屋赠与小朱。小朱与小丽是夫妻,争议点在于小丽是否有权分得该房屋。若赠与合同明确房屋只给小朱,小丽无权分得;若未明确约定,则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小丽有权享有份额。另外,遗嘱指定只由小朱继承,小丽无权分;未指定按法定继承,小丽可能有份额。 案情分析: 1、若赠与合同明确约定房屋只赠与小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屋就是小朱的个人财产,小丽作为儿媳,无法主张对该房屋的份额。 2、若赠与合同未明确约定,按照法律通常认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就有权享有相应份额,对房屋有平等处理权和所有权。 3、遗嘱指定小朱继承时,房屋为小朱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按法定继承,小丽可能因符合法定情形而享有份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