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生前给子女的钱款其它子女可否追讨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生前给子女的钱款,其他子女能否追讨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赠与性质的情况 当父母明确表明所给的钱款是赠与某一子女时,且该赠与行为在法律层面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钱款实际交付完成后,赠与行为也就随之完成。 这种情况下,赠与行为受法律的保护。 因为赠与本身就是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这是一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以,在此种情形下,其他子女通常是无权追讨这笔钱款的。 二、借贷性质的情况 若父母给子女的钱款实际上是借款,并且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借款关系。 例如,有正式的借条,借条上明确写清了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关键信息;或者有双方关于借款意图的清晰聊天记录等。 那么,这笔钱就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当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是有权要求该子女偿还这笔借款的。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借款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偿。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是兄弟姐妹。父母生前给了小李一笔钱款,小朱和小胡认为这是借款,要求小李归还,小李称父母是赠与自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该钱款是赠与还是借贷性质。 案情分析: 1、若父母给小李钱款时,通过书面协议、正式声明或有见证人等,明确表明是赠与小李,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且已完成,小朱和小胡通常无权追讨。因为赠与是合法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保护。 2、若有正式借条,或清晰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该钱款是借款,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父母去世后,小朱和小胡作为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有权要求小李偿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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