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继承权公证书还可以起诉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嘱继承权公证书不具绝对效力,一般情况下仍可起诉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是对遗嘱继承相关事实和权利的公证证明。 它的作用在于通过公证机构的专业审查和确认,增强遗嘱继承的公信力。 然而,它并非具有绝对的、不可挑战的效力。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影响其效力的情况,所以即便有此公证书,当事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可起诉的具体情形 -公证程序违法:公证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若公证人员未依法核实相关事实, -遗嘱真实性、合法性存疑:若有新的证据表明遗嘱存在问题,例如发现遗嘱是在受胁迫、欺诈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这份遗嘱的合法性就值得怀疑,当事人有权起诉要求重新审查。 -涉及其他继承人权益争议:如果存在遗漏合法继承人的情况,即部分本应享有继承权的人未被考虑在内,其权益受到侵害,相关人员也可以起诉。 3.当事人权益受侵害可起诉 若当事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有合理的事实和理由,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相关争议进行全面审查和公正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持有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欲继承遗产,小胡却提出异议并起诉。争议点在于公证书效力,小胡称公证程序违法、遗嘱真实性存疑且涉及其他继承人权益争议,小朱则坚称公证书有效。法院受理后展开审查。 案情分析: 1、关于公证程序违法问题,若查证公证人员未全面核实遗嘱人身份、遗嘱内容真实性等事实,或未遵循法定步骤,公证书效力可能受影响。 2、若有新证据表明遗嘱是在胁迫、欺诈下订立,遗嘱合法性存疑,法院会重新审查。 3、若存在遗漏合法继承人情况,侵害了他人权益,相关人员起诉合理,法院会公正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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