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再婚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再婚的情形下,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有着明确的规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定继承顺序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1.第一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涵盖了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未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出生的子女,他们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养子女,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方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分配比例 遗产分配比例遵循以下原则: 1.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以体现公平性。 2.照顾原则: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3.多分原则: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这是对其付出的认可。 4.少分或不分原则: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离异后与小李再婚,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有与前妻生育的子女小静,和与小李生育的子女小胡,还有一直照顾他的养母。在遗产分配时,各方对于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产生争议,尤其是小静和小胡对自己能否同等继承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继承顺序上,小李作为配偶、小静和小胡作为子女、养母作为养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优先参与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 2、分配比例方面,一般应均等分配。但如果养母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应给予适当照顾;若小李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适当多分;若小静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