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有先后顺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立遗嘱,实际上不存在先后顺序这一说法。
不过,当出现多份遗嘱时,遗嘱的效力是有先后之分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民法典》实施前:公证遗嘱效力优先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公证遗嘱在众多遗嘱形式中具有最高的效力。 比如,一个人可能在不同时期立下了多份遗嘱,有的是自书遗嘱,有的是代书遗嘱,而其中若有经过公证的遗嘱,那么在判定遗嘱效力时,就以这份公证遗嘱为准。 这是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严格的公证程序,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更有保障。 二、《民法典》实施后: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实施后,情况有所变化,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 现在,无论遗嘱是何种形式,比如是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还是书面遗嘱等,只要这份遗嘱是立遗嘱人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它就具有优先效力。 例如,立遗嘱人在临终前更改了之前的遗嘱,重新表达了自己对财产分配的意愿,那么这份最后的遗嘱将被认可。 需要强调的是,遗嘱要想有效,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立遗嘱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等。 否则,遗嘱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因此,建议在立遗嘱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多份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有公证遗嘱。在其去世后,继承人就遗嘱效力产生争议,焦点在于不同时期遗嘱,尤其是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效力如何认定,涉及《民法典》实施前后不同规定。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去世时《民法典》尚未实施,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因公证遗嘱经过严格公证程序,真实性和合法性更有保障,所以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来确定财产分配。 2、若小朱去世时《民法典》已实施,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只要是其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论何种形式,该遗嘱就具有优先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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