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儿女有财产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情境之后,儿女往往具备财产继承权。
离婚这一行为,它并不会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联系以及法律层面上的权利义务造成影响。 从中国的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子女乃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畴之内。 不论是经由合法婚姻所生的婚生子女,还是虽无婚姻关系但出生的非婚生子女,亦或是被收养的养子女,亦或是与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只要父母在生前没有通过遗嘱的形式将他们排除在继承权之外,那么他们就都拥有权利去继承父母所遗留的财产。 不过,如果父母在离婚的时候,通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或者经由法院作出的判决,清楚地将某些特定的财产分配给了其中的某一方,那么当这一方离世之后,那些未被分配出去的部分财产,才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由子女等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离婚之后儿女是享有财产继承权的,但具体的情形究竟如何,还得依据实际的法律文书以及具体的案件事实来进行准确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离世。小朱与小李育有一女小静,双方离婚时部分财产经协商分配给了小李。小静主张继承小朱未分配出去的财产,而小李认为小静因父母离婚不应有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联系及权利义务关系,小静作为小朱的子女,本就在法定继承人范畴内。 2、虽然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部分财产进行了分配,但未分配的部分财产,在小朱离世后,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小静等继承人进行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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