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不认可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对房产遗嘱不认可,以下是一些可供考虑的处理方式:
一、确认遗嘱有效性 要判断一份房产遗嘱是否有效,需要从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两方面仔细考量。 就法定形式而言,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要求。 比如自书遗嘱,必须是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写完后还要亲笔签名,并清楚地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如果遗嘱在形式上不符合这些规定,就可能存在瑕疵,进而影响其效力。 从实质要件看,遗嘱人立遗嘱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提出异议 若认为遗嘱存在问题,可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这需要充分准备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例如,若怀疑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提供其当时患病、神志不清的医疗诊断记录等相关证明;要是觉得遗嘱是受胁迫或欺诈所立,就需找出能证明存在胁迫、欺诈行为的证据,如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三、遵循法律程序 法院受理后,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证据、参加庭审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遗嘱,指定小胡继承房产。小李对此不认可,争议点在于遗嘱有效性。遗嘱形式上看是代书遗嘱,但只有一个见证人签名;且小李怀疑小朱立遗嘱时神志不清非真实意思表示。小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从法定形式看,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此遗嘱只有一人签名,在形式上存在瑕疵,可能影响效力。 2、关于实质要件,若小李能提供小朱立遗嘱时患病、神志不清的医疗诊断记录等证据,证明小朱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非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可能认定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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