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权分配方式有哪几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权的分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法定继承 当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房产。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来继承房产。 遗嘱需要符合法定形式,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公证遗嘱则需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三、遗赠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把房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或者国家。 四、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需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相应地,扶养人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未留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小朱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父母健在。但小胡称自己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要求多分房产,小丽则认为应均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案件适用法定继承,因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小胡、小丽及小朱父母有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但小胡若能证明自己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适当多分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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