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继承谁有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亲不幸去世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较为广泛,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亲子关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与继父母形成了实际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方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 若父亲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特定的人来继承其遗产,那么被指定的这些遗嘱继承人,就有权依照遗嘱的具体内容,继承相应的遗产部分。 三、受遗赠人 父亲还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比如朋友、邻居等,而该受遗赠人便有权接受这份遗赠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作为婚生子女,认为自己应继承全部遗产。但此时,小胡自称是父亲的非婚生子女,也要求继承,而小丽称是受遗赠人,拿出遗嘱要求分得财产,各方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人角度看,小朱和小胡若身份属实,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情况下,应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 2、若小丽所持遗嘱合法有效,作为受遗赠人,其有权按遗嘱内容获得相应财产,遗嘱部分对应的遗产就不再按法定继承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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