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继承人范围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涵盖了多个类别: -配偶:夫妻之间互为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 -子女:这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时,继子女可作为法定继承人。 -父母:包含生父母,即亲生父母;养父母,经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养父母的;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也是法定继承人的范畴。 二、特殊情况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比如在经济上给予主要支持、生活上悉心照料等,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 此外,还需特别注意,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人不能毫无约束地随意指定继承人,必须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的设立。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财产都留给好友小李,却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儿子小胡保留份额。小胡认为遗嘱不合理,要求分得财产,与小李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遗嘱继承人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小李并非法定继承人,小朱的遗嘱存在瑕疵。 2、小胡作为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所以小胡的诉求有法律依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