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录像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订立方式有多种,其中通过录像的方式订立在法律上被称作录像遗嘱。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要点: 一、形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录像遗嘱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进行录像遗嘱订立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当在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同时准确标注年、月、日。 比如,遗嘱人可以在录像中正面清晰地说出自己的姓名,然后展示自己的面部肖像,再明确说出当前的具体日期。 二、见证人条件 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有清晰的认知。 其次,要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影响遗嘱的公正性。 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有其他不具备见证资格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 三、注意事项 录像的质量至关重要,应清晰可辨,确保能够准确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录制过程中,要注意环境安静、光线充足等,避免出现模糊、听不清等情况。 同时,遗嘱内容要完整、明确,不能存在歧义。 总之,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来订立录像遗嘱,那么该遗嘱就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欲通过录像方式订立遗嘱,邀请小李和小胡作为见证人。录像中,小朱未清晰说出具体日期,且小胡是小朱继承人的近亲属。之后小朱去世,继承人对该录像遗嘱的有效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录像中未清晰标注年、月、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录像遗嘱形式要求中准确标注日期的规定,可能影响遗嘱的有效性。 2、小胡作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具备见证人资格。按照法律规定,录像遗嘱需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此情况或导致该录像遗嘱因见证人的问题而不被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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