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遗嘱无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遗嘱无效后,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重新订立遗嘱 若遗嘱人在遗嘱被认定无效后,依旧有订立遗嘱的意愿,并且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那么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重新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遗嘱的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其中,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毕后要亲自签名,并清楚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到公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由公证机构对遗嘱进行公证,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遗嘱人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身体状况不佳无法再订立新遗嘱,或者主观上不愿再订立新遗嘱,那么在遗嘱被认定无效后,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的遗嘱被认定无效,他身体尚可且想重新立遗嘱,决定立自书遗嘱,但未注明日期。小胡认为此遗嘱无效,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小朱却坚持按新遗嘱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重新订立的自书遗嘱因未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该遗嘱无效。若小朱想重新订立有效自书遗嘱,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亲自书写内容、签名并注明日期。 2、在小朱重新订立的遗嘱无效的情况下,若小朱不愿或不能再订立新遗嘱,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先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