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公证书完还可以作第二次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定继承公证书完成后能否作第二次公证,需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一、补充或更正内容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法定继承公证书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一些问题。 比如,在办理公证时,由于疏忽或者某些信息当时未能及时获取,导致公证书存在遗漏重要信息或者表述不准确的情况。 例如,在第一次公证时,可能只对部分遗产进行了公证,而遗漏了一些房产、存款等重要遗产。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补充公证或更正公证的。 申请人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遗漏信息或错误表述的相关材料,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公证机构会对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对遗漏部分进行补充说明和公证,或者对错误表述进行更正。 二、出现新的法律事实或情况 有时候,在完成法定继承公证书后,可能会出现新的法律事实或情况。 例如,又发现了新的合法继承人,这就会对原公证内容产生影响。 此时,可以依据新情况申请新的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原公证书依然具有其作出时的法律效力,新公证主要是对新出现的情况进行认定。 具体能否进行第二次公证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还需要向当地公证机构详细咨询,并按照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办理法定继承公证书时遗漏了部分房产,后想补充公证。小胡则是在公证书完成后,又发现新的合法继承人小丽,想依据新情况申请新公证。争议点在于法定继承公证书完成后能否作第二次公证。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因办理公证时疏忽遗漏重要遗产信息,若其能准备好证明遗漏信息的相关材料,向公证机构申请补充公证,公证机构审核无误后可对遗漏部分补充说明并公证。 2、小胡这边,出现新的合法继承人这一法律事实,可申请新公证,原公证书作出时仍具法律效力,新公证是对新情况的认定,具体操作需向当地公证机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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