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怎么表示接受赠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人表示接受赠予这一事项,有以下相关要点需要明确:
一、明示方式 1.书面声明: 遗嘱继承人可采用书写正式书面材料的方式,清晰表明自己接受遗嘱赠予的态度。 在这份书面声明中,需详细注明遗嘱的具体相关信息,比如遗嘱的订立日期、主要内容等;同时,要明确写出自身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等。 最为关键的是,要有接受赠予的明确意思表述,最后需本人签字,并注明具体日期,以确保声明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2.向相关方表示: 遗嘱继承人还可以向遗嘱执行人、其他继承人等相关人员表明接受赠予的态度。 表示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其他合适的方式。 但考虑到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若采用口头表示的方式,最好有其他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比如社区工作人员、公证人员等,以增强表示的可信度。 二、默示方式 通过实际行为也可视为接受赠予。 当遗嘱生效后,遗嘱继承人若实际占有、使用、管理受赠予的财产等,就能表明其接受赠予的意愿。 例如,对于赠予的房产,继承人开始进行装修并入住,这种实际行动就体现了其对赠予的接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如果涉及到重大财产或者情况较为复杂,为保障自身权益,遗嘱继承人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将房产赠予小李。遗嘱生效后,小李未作书面声明,仅口头向小胡(遗嘱执行人)表示接受赠予,且无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之后,小丽称小李未有效表示接受赠予,该赠予应失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明示方式看,小李虽口头向遗嘱执行人表示接受赠予,但无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在形式上存在瑕疵,按照相关要点,其口头表示的可信度存疑。 2、若小李后续对该房产进行装修并入住等实际行为,可通过默示方式视为接受赠予。但在其仅作口头表示且无见证的情况下,小丽提出的质疑在一定程度上有合理之处,具体还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判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