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把遗产给别人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将遗产指定给特定的人继承,有以下几种可行的方式:
1.遗嘱继承: 自书遗嘱:这是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形式。 遗嘱人需要用自己的笔迹,清晰、完整地写下遗嘱内容,然后在结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例如,某人想把房产留给子女,便可以亲自书写遗嘱,详细说明房产的位置、分配情况等信息。 代书遗嘱: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时,可采用代书遗嘱。 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负责代书。 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日期,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录音录像遗嘱:在进行录音录像遗嘱时,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录音录像中清楚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 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如生命垂危、遭遇突发事件等,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前的口头遗嘱则无效。 2.遗赠:自然人可通过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能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此协议。 该组织或个人需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相应地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欲将自己的房产指定给好友小胡继承,他先尝试自书遗嘱但书写困难,后采用代书遗嘱,却因见证人小李与小胡有利害关系引发争议。小胡质疑遗嘱效力,认为应按其意愿继承房产,而其他法定继承人则认为该代书遗嘱无效。 案情分析: 1、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中,小李与小胡有利害关系,不符合代书遗嘱见证人的法定条件,此代书遗嘱可能因此存在效力瑕疵。 2、若该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小胡不能依据此遗嘱继承房产。房产的继承需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小朱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除非后续有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或其他有效继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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