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侵权法定继承人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遗嘱存在侵权法定继承人的情形时,其有效性需要分情况来具体判断:
一、侵害法定继承人必要遗产份额的情况 遗嘱在订立时,应当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同时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是出于对这部分特殊人群基本生活保障的考虑。 比如,有些未成年人,他们还不具备独立劳动获取收入的能力,且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遗嘱就必须为他们保留一定份额的遗产。 若遗嘱中没有做出这样的安排,那么涉及到这部分未保留份额的遗嘱内容就是无效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例如,遗嘱中对其他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安排,依然是有效的。 二、其他侵权情形 在遗嘱的订立过程中,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侵害法定继承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并且这些行为符合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事由,那么相应的遗嘱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 比如说,遗嘱订立人受到他人胁迫,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订立遗嘱,对法定继承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这种情况下遗嘱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 总之,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遗嘱存在侵权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就一定无效,而是要依据具体的侵权情形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未给未成年且无生活来源的女儿小静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却将大部分财产分给其他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小胡怀疑遗嘱订立时小朱受胁迫,争议点在于此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案情分析: 1、小朱的遗嘱中未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小静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涉及这部分未保留份额的遗嘱内容应认定为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对其他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分配安排的效力。 2、若小胡能证实小朱订立遗嘱时受胁迫,违背真实意愿且侵害法定继承人权益,符合法定无效或可撤销事由,那么该遗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需依据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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