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怎样放弃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放弃继承权的相关情况,具体介绍如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其心智和认知能力尚在发展之中,对于放弃继承权这类较为复杂、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往往难以独立作出恰当的判断。 因为放弃继承权可能会对他们未来的生活、学习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所以他们不能独立实施放弃继承权等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若要放弃继承权,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例如,在一些实际案件中,法定代理人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谨慎决定是否同意其放弃继承权。 二、无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缺乏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因此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法定代理人一般也不能代理其放弃继承权,除非放弃行为对未成年人明显有利。 比如,放弃继承权后可避免因继承带来的重大债务风险,且有其他充足财产保障未成年人生活等情况。 总之,未成年人放弃继承权需依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在法定代理人的参与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从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7岁)和小李(15岁)面临遗产继承问题。小朱法定代理人小胡想代理其放弃继承权,称可避免继承带来的债务风险;小李则自己表示想放弃继承权,其法定代理人小静不同意,认为会影响其未来生活,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无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小胡若要代理其放弃继承权,需满足放弃行为对小朱明显有利的条件,如确实能避免重大债务风险且有其他财产保障其生活等,否则不能代理放弃。 2、小李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放弃继承权这类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不能独立实施,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所以小静不同意,小李不能放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