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老宅继承权怎么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老宅继承权的分配遵循一定原则,具体如下:
1.遗嘱优先原则: 在农村老宅继承中,若被继承人(也就是老宅的所有者)事先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继承分配将严格依照遗嘱内容执行。 遗嘱明确指定谁继承,谁就拥有获取相应份额的权利。 比如,老人在身体健康、思维清晰时,通过合法程序立下遗嘱,表明将老宅的某一部分分给某个子女,那么在其去世后,就应按照此遗嘱来分配。 2.法定继承原则: 当不存在遗嘱时,就需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父母。 他们在继承时享有平等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应均等分配。 例如,若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都健在,那么他们将平等地分得老宅的份额。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时,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比如继承人有残疾且无稳定收入来源。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而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的,也可进行不均等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农村老宅一处。其生前未立遗嘱,小朱有配偶小丽,子女小李和小胡,父母健在,且小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老宅继承权时,对于小李是否应多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未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小丽、小李、小胡及小朱父母都健在,他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通常应均等分配老宅份额。 2、考虑到小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按照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其适当照顾,所以在分配老宅继承权时,小李可以适当多分一些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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