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给儿子的房子还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后能否要回的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1.若为赠与且已完成过户: 当父亲是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子给予儿子,并且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在一般情形下,房子的所有权已转移至儿子名下,父亲不能随意将房子要回。 不过,若出现《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特定情形,例如儿子严重侵害了父亲或者父亲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像对父亲进行打骂、虐待等行为;又或者儿子对父亲负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比如在父亲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时,儿子拒绝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等。 在这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从而要回房子。 2.若为买卖: 如果是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并且儿子已经按照市场行情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就已经合法转移到儿子手中,父亲通常是不能要回房子的。 但要是在买卖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比如儿子通过欺骗手段让父亲低价出售房屋,父亲在发现后可依法主张撤销合同,进而要回房子。 3.未完成过户: 若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管是赠与还是买卖,父亲都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或者终止相关交易,将房子要回。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小李后,想要回房子引发争议。小朱称小李对其不履行赡养义务且有打骂行为;若为买卖,小朱称小李有欺诈使其低价售房行为;且存在未完成过户情况。 案情分析: 1、若为赠与且已过户,一般房子所有权已转移小李名下,小朱不能随意要回。但如小李严重侵害小朱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小朱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房子。 2、若为买卖且小李支付合理对价,房子所有权已转移,小朱通常不能要回。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情形,小朱可主张撤销合同要回房子。 3、若未完成过户,不管赠与还是买卖,小朱可随时撤销赠与或终止交易要回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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