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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死一方第一继承人是谁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一方死亡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类别
1.配偶:当夫妻一方死亡时,未死亡的另一方作为配偶,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扶持、共同生活,这种紧密的关系决定了配偶在遗产继承中具有重要地位。
2.子女:
婚生子女,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时,继子女也可继承。
3.父母:
生父母,即亲生父母。
养父母,经合法收养程序形成收养关系的父母。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形成实际扶养关系的情况下,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因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且生活艰难的,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婚生子女小胡、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丽都主张继承。但小丽称自己照顾小朱多年应多分,而小胡认为应均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婚生子女、小丽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小朱的养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小朱遗产的权利。
2、若小丽能证明自己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其生活起居,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若不能证明,一般应按照均等份额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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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9: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