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可以继承后妈遗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之后,孩子通常会跟随女方生活。
在此情况下,孩子与后妈便会形成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继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中就包括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这意味着孩子在法律地位上与其他子女是平等的,都有机会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然而,如果后妈在遗嘱中明确地将该孩子排除在继承份额之外,那么孩子就不能按照遗嘱继承后妈遗产。 这是因为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后妈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 但倘若后妈并未立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孩子作为继父母的子女,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一样,平等地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孩子可以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的分配,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总之,当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后,若与后妈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孩子是可以继承后妈遗产的。 具体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后妈是否立有遗嘱等多种因素来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孩子判给小李。小朱再婚后,孩子与小朱的妻子小胡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小胡去世后留有遗嘱,明确将孩子排除在继承份额之外,孩子认为自己应有继承权,与小胡的其他亲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孩子与小胡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后,若小胡立有遗嘱明确排除孩子继承份额,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孩子不能按遗嘱继承。 2、若小胡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孩子作为继子女享有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平等的继承权。此案件需先确定小胡是否有遗嘱,再判定孩子的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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