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继承通常是怎么分割财产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一般情况下,应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转继承的适应条件: (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 (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的客观要件; (三)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转继承的结果要件。 至于具体的应继份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定。 转继承的效力,是指符合了继承的要件,发生转继承后产生的继承法律后果。在转继承中,作为转继承的客体的被转继承人的应继份,根据死亡的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方式而有差异。如果死亡的被转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则其应继份为根据法定继承取得的份额;如果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则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取得应继份。转继承人取得的份额也根据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差异。转继承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时,适用遗嘱继承取得被转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无遗嘱或者无有效遗嘱存在时,适用法定继承取得被转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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