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如何办房产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房产继承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份额。 然后,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提交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 经登记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过户,发给新的权属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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