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做遗产处置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就不是其个人财产而是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一项权利; 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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