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同居没有继承权。
律师解析:
同居一般没有继承权。
但如下情况除外: 1、双方同居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视为事实婚姻的,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 2、被继承人依法订立遗嘱指定其同居人为继承人,则其同居人依法具有遗嘱继承权。
法律依据:
《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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